宝妇(2009)14号 关于开展迎世博600天 第二批市、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镇、街道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及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: 为贯彻落实《迎世博600天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行动计划》,发动和动员更多女性班组和集体投入到“争创巾帼文明岗,优质服务迎世博”行动中来,现启动迎世博600天第二批市、区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创建要求 1、创建市、区巾帼文明岗的班组或集体中,女性人数须占班组或集体总人数的50%以上(特殊行业可适当降低比例),班组或集体的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,班组或集体的人数规模一般要求3人以上(含3人); 2、创建市、区巾帼文明岗的班组或集体要有专门的创建领导班子,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;有明确的创建计划、目标、保障措施等;规范建立创建档案。 3、创建市、区巾帼文明岗的班组或集体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与行业公信度,社会、经济和人才效益显著。 4、申报上海市巾帼文明岗的女性班组或集体原则上应获得过区县、系统内的巾帼文明岗称号。已经获得过全国、市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巾帼文明岗的单位不再参与本次评选。 5、重点关注主要旅游景点、宾馆酒店、各大商场、医院、交通、通信、便民服务班组等一线窗口班组以及与世博相关的重点行业、领域。 二、创建方法和步骤 1、市、区巾帼文明岗创建实行预申报制度。各争创单位自创建活动开始之日起,即可向所在街镇、系统的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或妇女组织提出创建申请,填写由市、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申报表及1000字创建主要事迹材料。申报表交所在街镇、系统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或妇女组织备案。 2、由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对预申报单位实行资格审查。审查通过的女性班组或集体方可进入创建阶段。各申报单位要在2009年7月25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 3、市、区巾帼文明岗创建时间原则上需要半年。创建期间,由各街镇、系统妇女组织负责对创建单位给予指导和联系。自正式创建之日起,创建班组需填写《迎世博600天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行动计划指导手册》创建档案部分内容。指导手册由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发放。 4、由各街镇、系统妇女组织组织本行业、本领域申报巾帼文明岗创建的班组或集体组织参加“3+X”培训(3指世博知识、职业女性礼仪知识、巾帼文明岗创建知识;X指各系统、区域内自主安排内容)。白领港湾网站巾帼文明岗栏目刊登了部分师资与课程,可供选择。班组培训率须达到100%。培训人数须通过“白领港湾”网站“巾帼文明岗”栏目上报;培训信息以电子邮件报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 5、10月,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安排检查组,对申报开展检查交流。检查优秀班组,上报上海市巾帼文明岗。 三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:密山路5号宝山区妇联基层科 邮政编码:201900 电子邮箱:baimeifen@163.com 联 系 人:白梅芬 联系电话:56780262 传 真:56692815 附件: 1、《宝山区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表》 2、《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表》 3、《巾帼文明岗创建班组或集体名单汇总表》 宝山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 主题词:巾帼文明岗创建 迎世博 通知 区“巾帼建功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1日印发 (共印40份) 附件1 宝山区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表 班组或集体名称 | | 所在单位性质 | | 所属系统 | | 联系地址 | | 邮 编 | | 班组或集体 总人数 | | 女性 人数 | | 女性比例 | | 曾获荣誉 | | 班组或集体 负责人姓名 | | 性别 | | 联系电话 | | 创建目标 | | 创建计划 | | 创建保障 | | 推荐单位 组织填写 | 预申报时间 | | 资格审查情况 | | 附件2: 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表 班组或集体名称 | | 所在单位性质 | | 所属系统 | | 联系地址 | | 邮 编 | | 班组或集体 总人数 | | 女性 人数 | | 女性比例 | | 曾获荣誉 | | 班组或集体 负责人姓名 | | 性别 | | 联系电话 | | 创建目标 | | 创建计划 | | 创建保障 | | 区县、系统妇女组织填写 | 预申报时间 | | 资格审查情况 | | 附件3: 巾帼文明岗创建班组或集体名单汇总表 申报系统盖章: 填写时间: |